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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文档] 1、所杀之人报怨为子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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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4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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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摘自《灵岩故事(智随法师加注)》

1、所杀之人 报怨为子


民国八年,北通州王芝祥,字铁珊,一子很聪
明,很孝顺。大子有神经病,铁珊心中望此子承继
家声。二十一二岁,已娶妻,生一女。一日,病重
将死。铁珊痛极,呼之曰:「某某,汝既来为我儿
子,为何此刻就要去?」其子瞋目,作广西口音
曰:「我哪是你儿子,我就是第十四个人。」说
毕,即死。先铁珊在广西作兵备道时,计杀降匪头
首十三人。先用极爱厚之法以安慰之,请其吃饭,
尚请有大名之人作陪,每人犒洋二十四元。云:
「日间甚忙,来不及与汝详谈,到晚间来,当与汝
等各安职务。」此十三人,不知是要杀他,反拉其
厚友同去,意欲以己之情面,求其亦派彼一好差
事。至晚去,则进一门关一门,伏兵于华厅。其人
既来,铁珊抽佩刀砍,则伏兵同出杀之,得十四个
尸首,亦不知是何姓名。岂知其人即为其子,徒用
二十余年教育之劳,至死反瞋目呵斥,不认铁珊为
··?灵岩故事
父。大率世之儿女之因,总不出「讨债、还债、报
恩、报怨」之四义。此子系汝宿世欠彼债者,债清
即去。若还债及报恩者,则可得其孝养耳。(续编
上·复德畅居士书民国二
十三年)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无争无求。清净平等。知恩报恩。知足惭愧。去恶就善。事师三皈。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言动安徐。公平公正。吃素印经。随缘济众。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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