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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交流] 半身不遂是贪色所导致,邪色不可以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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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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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身不遂是贪色所导致,邪色不可以贪!



文钞原文:


  人于少年,若未遇良师善友,日与燕朋邪友相往还,则危险万状。重则不久即死,轻亦或成孱弱①,或成残废。究其原由,皆由认彼寻花问柳为乐,而不知其惨酷,或同杀人,或同杀其世世子孙也。好嫖之人,每每染梅毒,所生儿女,小时尚不现,一到十二三岁,精血已行之期,便发现矣。子又传子,孙又传孙,可不哀哉,可不痛哉。


  汝亲朱子权,半身不遂,恐亦是贪色所致。邪色不可贪,即夫妇同居,亦不可贪,贪则一样送命,致病。彼既发心欲皈依,当至诚念南无阿弥陀佛,及南无观世音菩萨圣号。心中一切杂念,概不令起。改过迁善,并戒杀吃素。必须永断房事,非病体复原年余,万万不可与女人相亲。否则,万难好矣。又当令彼女人,及其儿女,亦当为彼念佛,及念观音。果真至诚,当可速愈。


  ——复汤慧振居士书(民国二十年)
南无阿弥陀佛


长辈逼迫买活物来吃怎么办?

印光大师

宜设法劝谕,令其勿杀。并于三宝前,代父母忏悔。果真诚挚,自无有不感格者。

佛弟子自既戒杀,何可为人买而送之,而令其杀乎?如其自己尊长所逼,亦宜设法劝谕,令其勿杀,以市现物。何得便谓为无法可设乎?须知人子之道,当预为陈其杀生之祸害,俾亲减除杀业。即不然,亦当恳其勿亲杀,庶不至令亲与己之杀业,结而不可解释也。是宜平时于三宝前,代父母忏悔。果真诚挚,自无有不感格者。(《新编全本印光大师文钞》卷十七第825页复卓智立居士书三)

南无阿弥陀佛

念佛人如何才能让猛兽、毒蛇、蝗虫远离?

印光大师

猛兽、毒蛇、蝗虫,非杀能止之物。唯大家发慈善心,同念佛号,彼必远去。

猛兽、毒蛇、蝗虫之类,均由人心凶恶,故致伤人。若向彼念佛,及教一切人各念佛,彼当自去。……猛兽、毒蛇、蝗虫,非杀能止之物。唯大家发慈善心,同念佛号,彼必远去。汝何不见《普门品》“若恶兽围绕,利牙爪可怖,念彼观音力,疾走无边方。蚖蛇及蝮蝎,气毒烟火然,念彼观音力,寻声自回去”乎?(《新编全本印光大师文钞》卷十四第317页复章以铨居士书三)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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