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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文档] 万善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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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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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摘自《安士全书》



万善先资集序
圣教虽云大同。佛法实为最胜。不必深求奥义。即所制不杀一戒。可以断为圣中
之圣。无可比伦矣。夫人无智愚。莫不以杀为极苦。生为大德。罪福之甚巨者。
莫过于戕生止杀。而物类之好恶趋避。与人情初无少异。乃大烹用享。宴宾充庖
之类。犹杂见于书传中。致使人忽于习见。狃为固然。自非大雄氏。首垂禁戒。
痛切提持。谁复知蠢动含灵。万物一体之义。今儒门亦云爱物。吾未知脔割刳剔
之可以称爱也。云断树杀兽。不以其时。非孝。不知太和常在。宇宙间固无可杀
之时也。旱干水溢。亦知禁绝屠宰。仰格天心。而平时之鼓刀肆毒。干和酿灾者
。置之不问。吾不知其解也。经云。转轮圣王。出现世间。普行教命。令除杀业
。而国土人民。寿命福乐。乃至不闻刀兵饥馑之名。生当劫浊。世运江河。先圣
极重难返之势。万不得已。为害去太甚之言。而经传遗文。犹未免为饕夫借口
。言之可胜悯叹。友人安士周子。慨然著书。警发良心。挽回杀运。搜抉分疏。
披诚沥血。兼示域外之旷观。大破拘儒之陋说。期于大梦顿觉。沈必瘳而后已
。实贪残世界中大光明幢也。同志相劝。梓而传之。念杀为戒首。仁为善元。诸
圣昭垂。决定明诲。因目之为万善先资。是编所在。无量贤圣。慈心三昧。为之
护持。诸天鬼神。恭敬围绕。应以华香。而散其处。同邑五云学人。冰庵张立廉
述。
万善先资集 卷一目次
 【因果劝】(上)
 劝阅是集者(此篇是戒杀之纲领)劝宰官(以下言居官不宜杀生)
 劝在公门者劝养亲者(以下言居家不宜杀生)
 劝爱子者劝妇女
 劝勿畜猫劝诞日称觞者(以下言吉庆不宜杀生)
 劝节日杀生者劝弄璋家
 劝祀先者(以下言享祀不宜杀生)劝祷祀神祇者
 劝星卜之士劝宴客者(以下言宾燕不宜杀生)
 劝膳师者劝塾师
万善先资集 卷二目次
 【因果劝】(下)
 劝求功名者(以下言求福不宜杀生)劝求子者
 劝避难人劝食牛犬者(以下言自奉不宜杀生)
 劝勿烹蟹劝勿食蛙
 劝求寿者(以下言疾病不宜杀生)劝医士
 劝勿击蛇(以下言细行不宜杀生)劝绝养金鱼蟋蟀
 劝惜蝼蚁劝猎人(以下言营业不宜杀生)
 劝打鸟人劝屠人
 劝庖人劝开熟食酒肆者
 劝持斋(此篇是戒杀之究竟)
万善先资集 卷三目次
 【辨惑篇】
 释生物养人之疑(六辨)释俗见断杀之疑(八辨)
 释业重难救之疑(六辨)释宾燕违俗之疑(四辨)
 释荤血祷神之疑(六辨)释飨亲祭祖之疑(六辨)
 释古圣教杀之疑(五辨)释仁民爱物之疑(五辨)
 释因果差别之疑(七辨)释恶道有无之疑(四辨)
 释持斋断肉之疑(八辨)释佛理难信之疑(五辨)
万善先资集 卷四目次
 【谨微录】
 禁约部(二十条)家政部(二十四条)
 庆贺部(十五条)婚嫁部(八条)
 丧祭部(七条)营造部(十八条)
 器用部(二十一条)树艺部(十七条)
 卫生部(十六条)方便部(十八条)
 言语部(十七条)劝戒部(十条)
 神咒部(五条)强恕部(五条)
 忏悔部(七条)发心部(十条)
万善先资集卷一
玉峰周思仁安士氏述
 因果劝(上)
  劝阅是集者(此篇是戒杀之纲领)
仁列五常首。慈居万德先。皇哉三教论。异口若同宣。人人爱寿命。物物贪生全
。鸡见庖人执。惊飞集案前。豕闻屠价售。两泪涌如泉。方寸原了了。祇为口难
言。蓦受刀砧苦。肠断命犹牵。白刃千翻割。红炉百沸煎。炮烙加彼体。甘肥佐
我筵。此事若无罪。勿畏苍苍天。古来生杀报。往复如轳旋。吾昔弱冠时。目击
生哀怜。搜罗今昔事。将盈数万言。誓拔三途苦。此志久愈坚。落笔伤心处。一
字一呜咽。绣板贫无力。劝募亦辛艰。崎岖三四载。今日方流传。奉劝贤达者。
留神阅是编。
  示劝全禄(出梦觉篇)
交河孟兆祥。登万历壬子贤书。患脾疾。梦至阴府。王语曰。汝禄远大。但杀生
过多。将折尔算。今宜戒杀放生。刻梦中语劝世。可赎此罪。孟许诺。苏后忘之
。一夕。复梦如前。大惊。时正会试下第。急归成其事。是夕。寓屋栋折。榻
虀粉。因刻梦觉篇行世。后登进士。官至理卿。
 人皆为因循二字。蹉过一生。孟君若有一念因循。便与筦簟笫。同为虀粉矣
。安能更享后福耶。其所刻梦觉篇。诚哉梦觉篇也。
  冥主遵行(见感应篇广疏)
钱塘郑圭。病。梦已故孝廉陆庸成。来访。仪从盛于平时。问授何职。曰冥曹观
政。因出二书以赠。一孝义图。一放生录。郑曰。此放生录。莲池大师所刻也。
公在冥府。何以得之。陆云。冥主遇世间嘉言善行。随敕记录。且颁布遵行。惟
恐人之不信也。君能奉行。病将痊矣。寤而随觅二书玩之。即坚持杀戒。病果痊
安。
 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戒杀。仁也。戒杀书。与人共广其仁者也。独善者。
其仁小。兼善者。其仁大。莲大师。儒家麟凤。敝屣科名。后舍俗出家。为法门
砥柱。所以祈雨而甘霖速沛。居山而猛虎潜踪。则知戒杀一书。天且不违。于
人乎。于鬼神乎。
  阻善显戮(见证慈编)
程嗣昌在密州。见胶西镇人。好食生命。因夜拜星斗曰。昌欲为一切众生。并同
七世父母因缘。将戒杀图说一本印施。今日真武真君下降。愿凭圣力流通。部民
彭景妻华氏。扯破。投于秽处。明日买鱼欲脍。鱼忽跳。触破华眼。流血化虫。
绕身咀嚼。方喧传。监镇郭向。见一神。自言吾是真武。察知此地大善人程嗣昌
。印施戒杀图说。华氏弃投秽处。罪重当死。其不悔者。亦当获罪。俟再降施行

 末世之人。恶业转多。善根寖少。见人行一善事。发一善言。未有不阻挠之者
。且如见人戒杀。必曰此迂阔之为也。此薄福之态也。见人放生。必曰放之未必
终活也。纵去之后。不旋踵而被人取也。甚至露齿谈笑。谤无因果。或于多众之
前。讥其惑。或引他端之失。指其愚。直使善人面赤内惭。退厥初心而后止。噫
。此等恶人。天仙见而怒之。等于鸠盘恶鬼。一瞑目后。不可问其为何物矣。敢
劝同心善士。凡遇阻善之人。
 楼主| 发表于 2020-2-16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纵或肆行诽谤。但当顺受之而已。不可存忿恨之心
。劝化之而已。不可发自矜之语。怜悯之而已。不可萌弃彼之想。观于华氏。能
不凛然知所惧乎。
  劝宰官(以下言居官不宜杀生)
普天之下。富贵贫贱。万有不齐。有人焉。高车驷马。威德巍巍。即有人焉。负
贩肩挑。伶仃孤苦。有人焉。安富尊荣。金珠满藏。即有人焉。糟糠不继。哀乞
穷途。其间荣辱相去。不啻天渊。若不信佛家报应之说。宿世酬偿之理。则天之
赋于人者。亦甚不平矣。所以经言。为人豪贵。国王长者。从礼事三宝中来。为
人大富。从布施中来。为人长寿。从持戒中来。为人端正。从忍辱中来。宿生作
如是因。今生受如是果。喻如典乐之士。叩钟得钟声。叩磬得磬声。亦如治圃之
人。种桃必得桃。种橘必得橘。此富贵贫贱所以悬殊也。叩以小者小鸣。叩以大
者大鸣。乃至种一树。得一树果。种十树。得十树果。此富贵贫贱所以又有差等
也。今之年少登科。享高官厚禄者。皆宿生好善不倦。广修福德之人。不然。彼
苍何独厚于宰官乎。然居高乘势。顺风疾呼。为善有力。为不善亦有力。譬之服
参苓者。却病在于此。致病亦在于此。此孟子所以言。惟仁者宜在高位也。又
爵秩既尊。则日用烹炰。宾朋宴会。所杀尤广。身至一方。一方水陆众生。蓦尔
而被凌迟之惨。居官一日。一日无辜物类。相继而遭刳剔之刑。是以往昔高贤。
恻然戒惧。随在设放生之河。不时悬禁屠之榜。发一令曰。宰牛者有罚。而觳觫
群牛。悉庆余生于屠肆。发一令曰。屠犬者有罚。而司阍义犬。皆脱惨报于刀砧
。至围山而猎。竭泽而渔。尤为申严号令。禁止杀机。诚恐事权既去。有善愿而
无善力耳。普劝当道仁人。速种善缘。乘机作福。仰体上帝好生之意。朝廷恺悌
之心。一操政柄。便当广积阴功。苟可生全。无或因循错过。爵尊者。谕各属以
禁其屠。位卑者。请诸宪以止其杀。若能奉仁风于万世。固当名挂仙曹。即使广
惠泽于一时。亦可福资后代。否则。何异身入宝山。空手而回者乎。
  勒石垂慈(出旧唐史)
唐颜真卿。字清臣。精于书法。信奉三宝。尝受戒于湖州慧明禅师。干元三年。
肃宗置天下放生池。凡郡县要津。沿江带郭。共八十一所。各乞御制碑文。勒石
以垂不朽。公爵至尚书右丞。封鲁郡公。为一代名臣。 
 设放生池。须奉宪立石。一切渔舟网簖。概不得近。方可久远。鲁公所请碑文
。虽称御制。实出自公手。自唐迄今。千有余载。其间所救无量物命。种无量阴
功者。皆公创始之力也。
  鱼泣志感(见广仁录)
宋诸暨县令潘华。修普贤忏法。禁捕鱼。后奉诏诣阙。梦江河中数万鱼。皆号泣
。曰。长者去。吾属不免烹矣。哭声沸天。华异之。作梦鱼记。嘱后来邑宰。
 圣人之心。岂不欲尽物命而生全之。但羊豕之类。势所难禁。至兽类中。若牛
若犬。水族中。若虾若鳝。若?若蛳等类。无不可禁者。宜于数日前。先申号令
。其有违者。所卖之物。人人得而夺之。且凭夺者。送官究治。通邑之人。亦不
许买违禁之物。如有买者。亦凭路人夺去。务在信赏必罚。慎终如始。则虽日挞
而求其捕生。不可得矣。所谓拔本塞源之禁也。
  两度回生(出感应篇广疏)
吴郡司理某暴卒。一宿而醒。急呼家人。请太守及僚属至。叩首曰。吾至阴司。
乞命甚哀。初犹不许。既而曰。汝能劝千人不食牛乎。限以三日。今幸再生。非
诸君为我劝百姓。不可得也。众佯许。越三日。复死。郡守大惊。召僚属共持
此戒。复立簿于通衢。令百姓皆书名。得数千。焚之。少顷。司理复生。曰。被
使摄去。主者方怒责。忽黄衣人持簿至。云是戒食牛肉姓名。主者启视。大喜曰
。不但再生。且延寿六纪。太守与众。俱受福无量。司理后至百岁。
 迩来官长。亦有能禁宰牛者。第不得其方。所以禁榜虽悬城市。牛羹列通衢
也。屠牛为业。本欲得利。利无所得。自当息刃。宜着衙役。更番纠察。有缉得
牛肉者。即罚卖主出银以赏之。务使缉获屠家之利。倍于私受屠家之利。则衙役
皆乐为官长用。无所容其欺罔。不然。受屠人之重贿。互为掩饰。官长何从知
之。何从见之乎。
  禁牛益算(出戒牛汇编)
嘉靖间。福建布政胡铎。宴召众宾。座间尚书公林俊。忽昏倦熟寐。呼之不醒。
良久方苏。曰异哉。予适被召至冥。主者乃吾宗尚书林聪也。云今阎罗王即宋范
文正公。吾为其属。以尔昔为县令。未禁宰牛。合减寿一纪。故特摄汝。予辩曰
。吾任某县时。曾有禁宰牛榜。案卷犹存。聪愕然曰。得毋失检乎。急命再查。
有顷。县土神以予禁榜呈复。聪喜。仍代申奏。还寿一纪。敕原使送归。座客皆
惊。共誓不复食牛。俊后寿果一纪。
 贫人所望者富。富人所望者贵。贵人所望者惟寿耳。冥冥之中。为屠牛一事。
宰官之增龄者。不知凡几。减算者。不知凡几。惜幽明隔绝。无由觉悟耳。
  劝在公门者
衙门之士。见人婴木索。受笞棰。略不悲悯。其视戒杀。尤为迂阔。所以一至乡
村。肆行无忌。见鸡索鸡。见凫索凫。甚至迫其卖女鬻男。以供口腹。所欲既遂
。则又夸于侪伍。而凶暴之风日盛。抑知天道好还。或陨身杖下。或丧命囹圄。
或不再传而子孙乞丐。良由设心惨刻。以致自速其辜。普劝公门善士。行时时之
方便。见颠连莫告者。以善言安慰之。无辜被冤者。于公庭昭雪之。至于口腹。
无有穷尽。与其上干天怒。何如惜福延年。克昌厥后乎。古云。推人扶人。同一
运手。吞菜吞肉。同一举口。明理者何弗思之。
  党恶冥谴(见观感录)
龙游邵秋芳。崇祯甲申。县禁屠宰。乡间虑衙役为扰。贿秋芳御之。屠户遂得肆
志。乙酉四月二日。秋芳死。七日苏。自言至冥。见冥君审宰牛事。有牛来囓。
又屠人王十一。亦欲嫁祸焉。牛刀血盆。忽现目前。秋芳力辩。冥君曰。虽非汝
杀。然当日无汝。此辈畏罪。未必杀矣。查寿数未尽。因令回阳。死后处分。
 屠戮之事。开之易。禁之难。一劝人开。披毛戴角矣。出入衙门者。尚其慎之
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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