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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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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所说因果二种。于中若因空果果亦空因。如是因亦空因果亦空果。于此四际当与相应。
又此更有别分。
世中四种分 因果合故有
烦恼业果合 念欲为六分
世中四种分因果合故有者。
道中五种因。及七种果。和合故总略为四种。次第有四种分。于中无明行过去时中。二法为第一分。识名色六入触受现在时中。为第二分。渴爱取有亦是现在时中。为第三分。生老死未来时中。二法为第四分。此谓四种分也。烦恼业果合念欲为六分者。烦恼业报三种和合。以次第故。于二根本有六种分。于中无明所摄。乃至受以无明为根。渴爱所摄。乃至老死以渴爱为根。无明根中无明是烦恼分。行是业分。识名色六入触受是报分。渴爱根中渴爱取是烦恼分。有是业分。生老死是报分。
又节分总略。
有节所摄故 二节及三略
因果杂为节 三四节总略
有节为本发起二节。所谓有生两间。为第一节。行识两间。是第二节。此二并为业果节。受渴爱中因果共杂。是第三节。此之三节复为四种总略。无明行二种。是第一总略。识名色六入触受五种。是第二总略。渴爱取有三种。是第三总略。生老死二种。是第四总略。此谓三节及四总略。
又此等法中住时差别。
二二三三二 苦时有五法
作者胎境界 发转生流行
二二法者。无明行说为二种。识名色说为二种。三三者。六入触受说为三种。渴爱取有说为三种。又二者。生老死说为二种。此等五法。是苦时中作者胎藏境界发转出生。于中流行。如数当知。于中无明行二种。说为苦时中作者。应如是见。识名色二种。说为苦时中胎藏。应如是见。六入触受三种。说为苦时中境界。渴爱取有三种。说为苦时中发转。生老死二种说。为苦时中出生。
又果差别。
迷惑发起果 报流果为二
相应根分中 一一三二分
如前所说。此无明根及渴爱根。于无明根第一分中。迷惑发起报流。名四种果。一一三二数分之中。随其次第当与相应。于中无明是迷惑果。行是发起果。识名色六入是报果。触受是津流果。复有余残果。
热恼贫乏果 转出津流果
相应他分中 二一一一法
如前所说。第二渴爱根分中。热恼贫乏转生津流果等。随其数分二一一一。于此法中当与相应。于中渴爱取是热恼果。有是贫乏果。生是转出果。老死是津流果。如是此等。则有八果。
此有十二种 等力缘自生
无众生无命 无动以慧知
如是无明为初。老死为边。有十二分。平等胜故。各各缘生。而无众生无寿命无动作。以慧应知。于中无众生者。以不牢固故。无寿命者。以无我故。无动作者。以无作者故。
无我无我所 无我无我因
四种无智空 余分亦如是
于无我中无智。无我所中无智。无我中无智。无我因中无智。此中以无我故。四种无智空。如四种次第无智空。如是行等余分。亦皆是空。应当知之。
断常二边离 此即是中道
若觉已成就 觉体是诸佛
有是常摄。无是断摄。如此二边彼作缘彼处。彼处诸有转生。离此二边即是中道。若无智诸外道则堕于边。若已觉悟诸佛世尊。则为觉体。于此世间独能成就。余人悉无此义。
觉已于众中 仙圣说无我
曾于城喻经 导师说此义
彼亦是此中道觉已。于诸众中佛说无我。所谓比丘。有我我所。小儿凡夫无闻之类。顺堕假名。于中无复我及我所。比丘。生时但苦生。灭时但苦灭。如城喻经中。导师已说此义。又。
迦栴延经说 正见及空见
破逻具腻经(张宿名也) 亦说殊胜空
此等三经。及以余处。如是之相。世尊已说。彼亦是此。
缘生若正知 彼知空相应
缘生若不知 亦不知彼空
于前所说缘生。若有正知彼知无异。彼复何知。谓知于空。缘生若不知亦不知彼空者。于此缘生若其不知。亦于彼空不能解入。应当知之。
于空若起慢 则不厌受众
若有彼无见 则迷缘生义
于空若起慢则不厌受众者。若起空慢。则于五受众中。不生厌离。若有彼无见则迷缘生义者。若复由于无见迷此缘生义故。则于四种见中。随取何见。一者断见。二者常见。三者自在化语。四者唯依宿世所作。
缘生不迷故 离慢彼知空
及厌受众故 不迷业果合
缘生不迷故离慢彼知空者。于前所说各各缘生中若无迷心。及于摄取我我所中。若得离慢。彼则如法能入于空。及厌受众故不迷业果合者。五受众中摄取我我所故。则遍世间轮转不息。于彼受众起厌离故。于此业果相续。则无颠倒。亦不迷惑。
又问。此义云何。
业作缘续生 亦非不缘此
空缘当有此 业报受用具
业作缘续生亦非不缘此者。烦恼业染如前所说。彼以如是净不净业。推遣众生。傍及上下相续而生。若非此业则不作缘。若不然者。则未作竟而来。及已作竟而失(来谓业未作竟其果即来失谓业已作竟其果便失)。空缘当有此业报受用具者。若由此等净不净业。有报受用。则自性是空。本无有我作缘发生。彼自性空亦应当知。彼义今更略说。
十二分差别 前已说缘生
彼烦恼业苦 三中如法摄
无明为初。老死为边。是十二分缘生差别。如前所说。彼中三是烦恼。二是业。七是苦。皆已摄入。
三中生于二 二中生于七
七中复生三 有轮如是转
无明渴爱取三种所生。行有二种。彼二所生。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分。彼七分中如前所说。还生三种。彼三复二。其二更七。是故二种次第不断。此之有轮如是普转。
因果诸生世 无别有众生
唯是于空法 还自生空法
因果诸生世无别有众生者。无明行渴爱取有五种名因。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种名果。此等所有普遍世间。若我若众生若寿若生者。若丈夫若人若作者。是等为首。次第分别其唯虚诳。应当知之。彼云何生。唯是于空法还自生空法。谓自性空中假名烦恼业果。唯有别空假名。烦恼业果法生。此是其义。
藉缘生烦恼 藉缘亦生业
藉缘亦生报 无一不有缘
若有烦恼。则有种种无量种业。及种种业所生果报。彼皆共因共缘。应当知之。无有一处无因缘者。
又为明彼义。今更说譬喻。
诵灯印镜音 日光种子酢
众续不超到 智应观彼二
如诵。有教诵者受诵者。所有教诵不到受诵。何以故。教诵者仍安住故。其教诵者亦不相续。何以故。自不生故。如灯次第生非是初灯。超到亦非第二。无因而生。如是印与像二种。面与镜二种。音与响二种。日与火二种。种子与芽二种。酢与舌涎二种。此等所有皆不超到。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彼二种。五受众相续到时。非是初受众。超到而第二受众。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智者。于此受众相续不超。而次第到。应当正观。
又外内受用。俱有十种。皆应当见。于中外十种者。一者非常故。二者非断故。三者不超到故。四者无中间故。五者非彼体故。六者非别异故。七者无作者故。八者非无因故。九者念念空故。十者同类果相系故。彼外所有种子灭无余故。非常芽出生故。非断种子灭无余已。其芽本无今有生故不超到。彼所相续无有断绝。因果相系故无中间。种子芽差别故非彼体。从彼出生故非别异。因缘和合故无作者。种子为因故非无因。种子芽茎枝叶花果等传传相生故念念空。甜酢碱苦辛涩随因差别果转出故。同类果相系于中。内十种者一者死边受众灭无余故非常。二者得次生分受众故非断。三者死边受众灭无余已。次生分受众。本无今有生故不超到。四者受众相续无有断绝。因果相系故无中间。五者死边次生分受众差别故非彼体。六者从彼出生故非别异。七者因缘和合故无作者。八者烦恼业为因故非无因。九者迦罗逻。頞浮陀箄尸。伽那奢佉。出胎。婴孩。童子。少年。长宿等。传传相生。故念念空。十者善不善熏。随因差别果转出故。同类果相系。
又有三偈。
如灯炎转生 识身亦如是
先际与后际 亦无有聚集
无生亦有生 破坏无相着
生已亦无住 而此作业转
若于彼缘生 而能观知空
为其施设教 彼亦是中道
于中无明行渴爱取有。是为集谛。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是为苦谛。彼等十二分灭。是为灭谛。若于缘生如实能知。是为道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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