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113|回复: 0

[深信因果] 欠下的迟早都要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10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欠下的迟早都要还! ---一位网友遭遇的真实的因果故事
我们医院食堂里有三位师傅,两位女士,一位男士,男士是厨师,两位女士是协助厨师做饭的。一位女士胖胖的,简称A女士,一位个子高高的,简称B女士。他们人都很好,对人也和善客气。A女士性情急躁一些,经常为了一些事情在食堂吵吵闹闹,B女士性情温和些,很好相处。和他们时间相处长了,B女士有什么话都会向我倾诉,说她经常会受到A女士的欺负,慢慢也就提到他们食堂里的一些事情。她告诉我,A女士经常把食堂里的好的饭菜拿回家去吃(我们食堂是包吃的),比如鸡腿呀,包子馅等等。食堂的隔壁是一家麻将馆,麻将馆的老板娘就又出钱请她帮着打扫麻将馆里的卫生,所以A女士又会用食堂这边的洗洁精和垃圾袋去给麻将馆作清洁卫生之用。自己还经常把食堂这边的洗洁精倒回家用。我听后只有默默不做声,有时也只有劝慰B女士说占小便宜要吃大亏的。前两天突然没看见A女士上班了,又重新来了一个新的女士。打听才知,A女士早晨来给麻将馆打扫卫生的路上被汽车撞了,差点没命。所以就只有辞职。 A女士经常和我说话都会说自己是个很好的人,不会占小便宜,什么事都替别人着想。也许在她的心里觉得拿拿食堂里的东西,反正是公家的,没有什么的,而且用公家的东西去做顺水人情也是可以的。却不知道她的这个行为已经是偷盗行为了,不明白偷公家的其实比偷私人的因果报应还要大还要更严重,偷私人物品以后只还一个人的,而偷公家的却要还整个公司集团的每一个人,上至老总,下到员工,因果可畏呀!


    这让我想起09年底在宜宾李庄旅游时听见的一件真实的还债因果故事。

    09年年底我在宜宾李庄的慧光寺,有位居士婆婆带我到处去逛逛,路上她给我说起当地发生的一件真的因果报应的事。当地有两兄弟因为什么事情(具体事情她也不太清除)闹的不可开交,争得面红耳赤,兄弟其中一人就发誓说,如果是他做的,他下辈子就变猪。(由于居士也不是当地人,所以对主人公的身份记得很模糊)。结果发誓那人当年就得病而亡,死后就托生在自家的猪圈里。怎么知道是他来托生变猪的呢?因为猪生崽那晚他媳妇就梦见他来说,他变猪了,就托生在自家的猪圈里,是最后一个猪崽,尾巴是黑的。果然生了个一模一样的猪崽。而且叫他的名字猪崽会跑过来。


    居士正在说,路边过来一个行人就搭话说,是真的,那两兄弟姓蔡,还说这个事情本来没有人知道的,他媳妇也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觉得说出来是个很丢人的事。后来因为那条猪养大了(他媳妇知道是他变得后,对他尤其养的好些,他比其他猪就长的肥长的壮),他媳妇一直又不卖。他父亲就不高兴了,想到猪养肥了不卖干啥子呢,卖了还可以有钱,但是媳妇天天哪里都不去,就在家呆着,防着他父亲就是不准卖,他父亲想了很多办法,总算有一天才成功把儿媳妇支走,高兴的把猪卖给了屠宰场。他媳妇回家后看见猪没有了,嚎啕大哭,才把这件事说出来。


    这件事随后在李庄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因果真实不虚!所以做人千万不要到处去占便宜,欠债总是要还的,只是早还与迟还,天下就没有不还的债。古话就说:吃亏才是占便宜,吃亏才是福!

我以前多次听妈妈讲过邻居家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年纪还小,只是把它当作稀奇古怪的故事来听。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阅历也逐渐增长,可是有些疑问多年来始终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直到我学佛以后,了解了因果缘起,才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我家以前住在山西太原迎新街红楼,有一户邻居,男主人姓陈,是我爸爸的同事,也是东北老乡。他生有三女一男,儿子是老幺,当然是全家的宝贝。儿子很聪明,长大后学会了吹奏乐器,在剧团里谋到一份伴奏的工作。只可惜他天生是个瞎子,身体又不太好,全家人对他又疼有惜。小陈在剧团里工作很认真,后来爱上了一位女演员,可是人家嫌他是瞎子,不愿意和他来往。他辞了职,呆在家里,不久就精神失常了。爸爸妈妈姐姐轮流看护着他,可他趁人不注意,一转身就拿一把小刀扒拉自己的皮肤,整天鲜血淋漓,还不停地问他爸爸:“活扒皮疼不疼?”终于有一天,趁家人没注意,他跑了出去,卧倒在铁轨上。我们这些小孩儿们听说老陈的瞎子儿子死了,都跑去看。身子和头被压成了好几段,他爸爸趴在旁边哭:“孩子,是我害了你啊……我对不起你啊……。”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就问妈妈:“小陈哥哥明明是火车压死的,怎么伯伯说是他害死的呢?”回家后,妈妈给我讲了一段离奇的往事。
  老陈年轻的时候在东北当国民党的兵,经常上山打猎,枪法很不错,总能打到些山鸡野兔什么的。有一次,他打到了一只瞎了一只眼的狐狸,狐狸还没死。他觉得这狐狸的皮毛很不错,又听说死了皮就不好扒了,也卖不出好价钱,就决定活扒狐狸皮。多年之后他经常想起当年他扒狐狸皮时在眼前颤抖、跳动着的那堆狐狸肉,还有那只狐狸吱吱叽叽的凄惨叫声。当他儿子不断地问他“活扒皮疼不疼”时,他才痛不欲生,痛哭这都是他年轻的时候造的孽!
  我经常思索,佛经上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是千真万确啊!

感 慨 
   此子前身当是那狐狸,此生为报怨而来。只是其报怨方式,令人凄悲哀痛尔,不似有的以败家(讨债)、索命(报仇)那般地剧烈。那位老陈固然今生就受失子、子为车裂之惨痛,而其异熟果,尚不知如何也。悲夫,杀生之惨乃尔。

---普陀山佛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9-22 22: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