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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义,又得两个解说:
一、‘诸佛常法’:法是本来如此的;
佛是创觉世间实相者的尊称,谁能创觉此常遍的轨律,谁就是佛。
不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佛,始终是佛佛道同;释迦佛的法,与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
“二、‘入佛法相名为佛法’:
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创见而称之为佛法。
佛弟子依佛觉证而流出的教法去修行,同样的觉证佛所觉证的,传布佛所传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说、抉择、阐发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广大,能充分的表达出来。这佛弟子所觉所说的,当然也就是佛法。这两点,是佛法应有的解说。
有些人认为释迦牟尼佛亲口说的法才叫佛法;不是佛陀亲口说的就不是佛法(非佛说)。
但佛陀曾说:“我所说法如爪上尘,未曾说法如大地土。”
真理法则是普遍存在的,佛陀所能表达的只是整个世界的少部分而已,就像爪上的微尘,而未宣说表达出来的如大地之土。
难道佛陀所说的那部分才是佛法,而其它没有说过的就不是佛法了吗?
当你真正明白佛法所表达的宇宙真理法则的本然性时,你也许会用不同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只要内容与佛陀所觉悟的真理法则是一致的,这也是佛法,就叫入佛法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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