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39|回复: 0

宣化上人;《楞严经之五十阴魔》色阴魔之六---暗中见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宣化上人讲述 〗: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睹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以这个定的心,‘研究澄彻’:研究清彻。‘精光不乱’:这种澄彻的精光不乱,有一种定力。‘忽于夜半’:忽然间在夜半,‘在暗室内’:在那么一个没有光的房子里边,‘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看见种种的东西,不但房子里的东西看得见,而且房子外边的东西,也看得见。不但房子外边的东西,可以看得见;这个房子里边本来有的东西,也可以看得见。不但本来有的东西,可以看得见,而且从这个房子外边所来的东西,也看得清清楚楚。
‘此名心细’:这个叫什么名字呢?这个就是你心细到极点了,‘密澄其见’:把你这个见也清净到极点了,‘所视洞幽’:因为你的见清净了,所以就是幽暗的地方,也一样看得见的。
‘暂得如是’:可是这是暂时间得这个境界,‘非为圣证’:这不算证圣果的一种境界,不要以为这就是证圣果了,这不是证圣果!
‘不作圣心’:你若不拿它作证圣果嘛,你不这样想,‘名善境界’:这还可以算一个善的境界。
‘若作圣解’:假设你自己生出贡高的心,自满的心,骄傲的心,认为自己这功夫不得了了,‘即受群邪’:这就会招魔障的。
有的修道人,在这个净极光通达,他清净到极点了,啊!忽然间他就见一切物。见一切物,是什么所见的呢?就是他开了佛眼所看见的。那么这个佛眼,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开的,也不是你开了,就永远开了,这种境界是暂时开的佛眼。所以在暗室里边,他也看到光明,也看到房子里边一切的物质,一切的东西。可是,方才我说从外边来的东西也可以看得见,从外边来的什么东西呢?好像在这一个房里头是黑暗的,你可以看到从外边来个神,或者是来个鬼,或者来个菩萨,或者来个佛,这都没有一定的。
以上所讲的这种境界也不是一定的,也不是人人都一定有的,也不是人人都一定没有的,这也不一定是必经之路,这不过是修道有时会有这种境界。所以你不要以为,个个修道人都是一样的境界,不是的。
谈到这个佛眼,有的人开佛眼就可以永远都开了,这叫报得通。什么叫报得通呢?就是他前生修行用功,修千手千眼这个法,所以感得生生世世都可以开佛眼。有的开的是临时的,暂时这么一开,他不是永远的,为什么不是永远的呢?就是因为你心哪,不是时时那么清净,如果你心时时清净,你在前生修过大悲法,那就可以永远开了,所以这有种种情形,是不同的。

⑹黑暗中能见物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研究澄彻:精研细究,澄净其心,照彻前境。

  精光不乱:精细之心光凝定不乱。

  在暗室内,见种种物:见种种室中本无之物。《楞严经正脉》云:“曾闻有人在静室中,忽见一人自地而出,一人从壁中来,(此二人)对语良久(后),各没原处,又有三五裸形人(裸身人),高二尺许,(偷)窃室中米,傍若无人也。”

  此名心细,密澄其见:这是因为心光细密,而得澄彻其见。

  所视洞幽:所看到的洞彻幽暗之境。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精“”细“究,澄”净其心,照“”前境,其“”细之心“”“凝定不乱;忽于夜半”,能“在暗室内,见种种” 室中本无之“”出现,“不殊白昼”所见,十分明晰,“而暗室”中本有之“物,亦不除灭;此名心” 光“细密”而得“”彻“其见,所视洞” 彻“”暗之境,“暂得”显现“如是”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证”,一证永证。若“不作”已证“”之“”,不取不著,亦得“”为“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证之“”,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惑乱,坠于魔道。

http://shishi.fsamtj.com/news/12.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0-1 10: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