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41|回复: 2

法无定法,是学友的识取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学友的帖子

末学在自觉比较安静的时候,会偶尔不自觉地反想自己是个什么。只觉得分不出自己是男女老幼,也没有任何家世、过往、未来,只是一个单纯的生命体,单纯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生命体而已。末学这个单纯的生命体的感觉,如不如法,是不是外道见?好像佛法里没有提过单纯的生命体。末学于此,应该建立何种正知见?阿弥陀佛请教诸位师兄


法无定法,是学友的识取法

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法无定法,是学友的识取法

若不取,则无一法可说,则无一法可得


佛藏经   念佛品第二

舍利弗,空名无念,是名为空;空念亦空,是名为空。舍利弗,空中无善无恶,乃至亦无空想,是故名空
舍利弗,空非念得。何以故?空无想故,是故名空。

随所取想,皆是邪见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一

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


张慈田文集
婆希求道记

婆希!你应当这样地学习:见到只是见到,听到只是听到,知道只是知道,觉察只是觉察。婆希!当你能够做到见到只是见到,听到只是听到,知道只是知道,觉察只是觉察时,在这时你就达到没有执着挂碍了,你若没有执着挂碍,那么你就没有现在世,也没有未来世,你没有这两世,也就是所有的忧悲恼苦就因此消散殆尽。


增壹阿含经卷第三十八
马血天子问八政品第四十三

“尔时,彼人思惟方计:‘此河水极深且广,今可收拾材木草叶,缚筏求渡,依此筏已,从此岸得至彼岸。’尔时,彼人即收拾材木草叶,缚筏而渡,从此岸至彼岸。彼人已渡岸,复作是念:‘此筏于我,多所饶益。由此筏得济厄难,从有恐之地,得至无为之处。我今不舍此筏,持用自随。’云何,比丘,彼人所至到处,能用此筏自随乎?为不能耶?”
  
诸比丘对曰:“不也,世尊,彼人所愿,今已果获,复用筏自随乎?”
  
佛告比丘:“善法犹可舍,何况非法!”


阿含经故事选
35.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感官欲乐──阿梨咤比丘的邪见

「我时常为大家说,应当舍离而不应执着的筏喻法,例如,有人要渡过一条极深且广、无桥也无船的河流,只好在岸边收集草木,打造简便的筏。当他乘筏安稳渡河后,觉得此筏对他很有益,舍不得丢弃,还扛着筏走,这样做,对他还有什么益处呢?所以,大家应当从筏喻法中理解到:连对善法的执着都应当舍离了,何况是对非法的执着呢!」


佛陀故事会:佛陀开示法门无高下 对症下药

“佛法恰似一艘载着你的木筏,我们渡河需要木筏,但它绝对不是彼岸。一个有智慧的人到达对岸之后,是不会扛着木筏到处跑的。所以,我演说的佛法,就像舟筏,是帮助你们超越生死的河流、到达觉悟的彼岸的。你一定不要执著它,不能死死抱着它不放,要懂得及时脱离它、舍弃它。”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定法,是学友的识取法

学友的帖子

末学在自觉比较安静的时候,会偶尔不自觉地反想自己是个什么。只觉得分不出自己是男女老幼,也没有任何家世、过往、未来,只是一个单纯的生命体,单纯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生命体而已。末学这个单纯的生命体的感觉,如不如法,是不是外道见?好像佛法里没有提过单纯的生命体。末学于此,应该建立何种正知见?阿弥陀佛请教诸位师兄


法无定法,是学友的识取法

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法无定法,是学友的识取法

若不取,则无一法可说,则无一法可得


佛藏经   念佛品第二

舍利弗,空名无念,是名为空;空念亦空,是名为空。舍利弗,空中无善无恶,乃至亦无空想,是故名空
舍利弗,空非念得。何以故?空无想故,是故名空。

随所取想,皆是邪见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一

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


张慈田文集
婆希求道记

婆希!你应当这样地学习:见到只是见到,听到只是听到,知道只是知道,觉察只是觉察。婆希!当你能够做到见到只是见到,听到只是听到,知道只是知道,觉察只是觉察时,在这时你就达到没有执着挂碍了,你若没有执着挂碍,那么你就没有现在世,也没有未来世,你没有这两世,也就是所有的忧悲恼苦就因此消散殆尽。


增壹阿含经卷第三十八
马血天子问八政品第四十三

“尔时,彼人思惟方计:‘此河水极深且广,今可收拾材木草叶,缚筏求渡,依此筏已,从此岸得至彼岸。’尔时,彼人即收拾材木草叶,缚筏而渡,从此岸至彼岸。彼人已渡岸,复作是念:‘此筏于我,多所饶益。由此筏得济厄难,从有恐之地,得至无为之处。我今不舍此筏,持用自随。’云何,比丘,彼人所至到处,能用此筏自随乎?为不能耶?”
  
诸比丘对曰:“不也,世尊,彼人所愿,今已果获,复用筏自随乎?”
  
佛告比丘:“善法犹可舍,何况非法!”


阿含经故事选
35.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感官欲乐──阿梨咤比丘的邪见

「我时常为大家说,应当舍离而不应执着的筏喻法,例如,有人要渡过一条极深且广、无桥也无船的河流,只好在岸边收集草木,打造简便的筏。当他乘筏安稳渡河后,觉得此筏对他很有益,舍不得丢弃,还扛着筏走,这样做,对他还有什么益处呢?所以,大家应当从筏喻法中理解到:连对善法的执着都应当舍离了,何况是对非法的执着呢!」


佛陀故事会:佛陀开示法门无高下 对症下药

“佛法恰似一艘载着你的木筏,我们渡河需要木筏,但它绝对不是彼岸。一个有智慧的人到达对岸之后,是不会扛着木筏到处跑的。所以,我演说的佛法,就像舟筏,是帮助你们超越生死的河流、到达觉悟的彼岸的。你一定不要执著它,不能死死抱着它不放,要懂得及时脱离它、舍弃它。”
发表于 2016-1-1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無阿弥陀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8 04:3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