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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法宝论·明贤法师]第三十七讲法无我之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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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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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法宝论·明贤法师]第三十七讲 法无我之深见,人无我处起修
  许假立我之科判
  通过抉择空性,已进入人无我空性的部分。其中的“求解脱者先破我”、“破的理证”,都已学过。最后学到了“许假立的我”。
  根据科判(见表37-1 《入中论》许假立我的纲要),将《入中论》大结构回顾一遍。首先是“许假立我的纲要”。看看我们是怎样一步步学过来的:

表37-1 《入中论》许假立我的纲要
  首先是“传承的方式”,中观见的传承方式是:“如彼通达甚深法,依于经教及正理,如是龙树诸论中,随所安立今当说。”长期以来的学习路线和方针,是依于经教和正理这两个线索。
  具体学习的人,是与中观这门佛法有因缘的人。月称论师在论首说道:“若异生位闻空性,内心数数发欢喜,由喜引生泪流注,周身毛孔自动竖。”即谓有这样善根的人,一起共同学习。
  学的是什么法?具体传承的是什么法义?
  首先是抉择空性。上次譬喻为“进货”,什么样的货能进,什么样的货不能进。学佛不能稀里糊涂,不管什么都拿来用。要辨别见地:辨别正见和邪见、外道和内道以及大乘和小乘。即使在中观见的范畴内,还要辨别了义和不了义。即便是在了义的范畴内,还要辨别可以应用的了义和应用不了的了义。这是抉择空性的必要环节。
  接下来是空性的类别归纳:“无我为度生,由人法分二;佛复依所化,分别说多种,如是广宣说,十六空性已,复略说为四,亦许是大乘。”
  本讲的学习要跨两个阶段——前面的“抉择空性”的尾声,还要进入“空性的类别归纳”。空性的类别归纳,不是笼统的两种、四种、二十种这么简单,而是有着非常规范的限定。
  抉择法无我空性之回顾
  关于抉择空性,先简单回顾一下“抉择法无我空性”:
  诸法非是无因生、非由自在等因生、
  非自他生、非共生,故知唯是依缘生。
  缘起性空的诸法自相,成为学习法无我空性最终的收获。中观师不允许一切事物、一切世间有实体,但可以允许它们有一个假名的自体,这自体不是真实的。假名自体的来去因缘,是严格按照“十二因缘”的方式来进行推演,任何一个部分都不实有。
  异生皆被分别缚,能灭分别即解脱,
  智者说灭诸分别,即是观察所得果。
  通过缘起性空的学习,明白了人类生死的根本来由:被分别所缚。人就是被“概念的组织结构”——被自己的概念束缚起来,这就是生死的来源。
  如何解脱这些生死来源?“灭诸分别,获得解脱。”灭除分别,获得解脱,就是通过“法无我学习”所得到的观察果实。这观察是一定要得到果实的。观察只是在分别心的范畴之内,为什么与果实有关呢?这就是中观见学习的善巧之处。
  看表格第四条(见表37-1 《入中论》许假立我的纲要):
  用功时应观察修(观)还是安住修(止)?
  入定修正行前,先需观察修,中间观察与安置交替进行,产生正念时安置于无生空性正念中,正念忘失时重新观察,令正念生起。最后正念相续不断时,便已不须观察,直接无执著地安住在正念中。
  其中,观察是“观”的缘起。我们所说的修行就是两大部分:一毗钵舍那,一奢摩他。毗钵舍那——观;奢摩他——止。止观是所有修行的核心。观察修,实际是平时思维分析的果实。只有具备正理观察的能力,到修行时才能有观力。
  有人说:“我一观自己是佛,我就成了佛;我一观有一道光来了,一道光就来了;我一观早晨太阳起来了,晚上月亮下来了,就真的观出来了。”那只是形象上的观的结果,没有实际的观的意义。
  真正观的意义是什么?即必须有正理抉择法无我空性的能力。所观的任何一个对象必须是缘起的,是以空性为实质的,是没有实体的,是以无自性为特质的。这就是所谓的观察修。
  其实观察修(观)和安住修(止)有相互交叉的关系。这里的修行方式,入定修正行前先要观察修。之所以先要观察,是因为我们的执著很深,要用十二缘起的方式梳理执著,然后在止的修行时才能安住下来。先进行观察修,中间“观察”与“安置”交替进行。安置就是安住,不主动作观察,停下来,等待观察修的结果。产生正念时,就安置在无生的空性正念中,这必然要由前面的观察修而逐渐引发的。
  所以抉择法无我空性,不只是了解“世间万法非四种生”,还要了解十二缘起的道理和作用——作用是要从根本上瓦解执著,瓦解分别念头、分别心,由此才能进入解脱果。所以,法无我空性的思维正观训练,是学习这部论最核心的目的。
  法无我抉择落实到人无我修行
  当抉择法无我空性的修习已经圆满,所学的内容还需要“落地”,落实在自己的身心五蕴中,受用这种果实。如何落地?“落地”就是要抉择人无我空性。所以在抉择法无我空性之后,紧接着抉择人无我空性。
  抉择人无我空性分两部分:“求解脱者先破我”和“彼破之理证”。
  (一)求解脱者先破我
  先总说要求解脱的人先需破“我”,将分散到外围、四周的修行目标,集中到“我”上。虽然法我也是我,但法我的“我”,往往被看得比较放旷,比较遥远;而人我的“我”,就集中到“唯吾有身”——“我”的身和心的关系。
  将就地说,五蕴在身心中大致分为精神和物质两大部分。精神的部分是受、想、行、识;物质的部分多数是色法,就是所谓眼、耳、鼻、舌、身这些形体的部分。
  五蕴的色、受、想、行、识,我们天天要用到。即便是正见的知识,要在身心中产生作用,也需要从头到尾在身体和思维中过滤一遍。所以古印度的因明学就落实到此:不管正理抉择得多圆满,最终正理要发生作用,还得通过自己身心条件及阅历去检验它。
  所以说抉择人无我空性是“落地”的学问。回过头来,在抉择空性过程中,人无我空性不是孤立的小乘法:当所有大乘佛法都通过这个窗口来实现大乘佛法的价值时,人无我空性显然已不是通常所说的声闻和缘觉的修行方法,它实际具备大乘佛法的意义。所有的大乘佛法也是通过“人我”和“法我”的关系来实现它对于众生的大乘解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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