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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二埋法师编著在家律学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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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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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埋法师编著在家律学

二埋法师编著
前话
宗体总说
戒法
戒体
戒行
戒相
忏悔要义

前话
“南山律在家备览”原本共分宗体、持犯、忏悔、别行四篇。为适应一般初机居士们的需要,我只选译了其中主要的宗体、忏悔两篇。因此题名为“在家律学”,不能算做在家备览全部语体文译本。在“宗体总说”中的“翻邪三归”,是以去秋所写的“论三归的授与受”一文代用的。又“忏悔要义”的一篇是我以备览“忏悔篇”为根据,所作的讲演稿。与原文略有出入,但其义理无违。
这样的译述,在我还是初次尝试,因此缺点是难免的。例如就全部结构来说,我没有掌握住一个适当的体例。有的部份把疏、钞、记文的义理揉在一起用语文连贯地写出;但有的地方却保留原文,而采用注疏式的解释;也有些地方由于受原文的拘束,译得比较生硬。所有上述的这些缺点,我恳切地请求各方的缁素大德不吝赐教指示,以便在再版时得到订正。
我们学习律学的主要目的是要把佛教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日常生活中深入贯彻,随时随地作自我检查、努力以佛法改造自己,创造自己的身心净化,并助成他人的离苦得乐,达到究竟圆满的无上正觉。在家备览中“持犯篇”细致地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清净身、口、意三业,戒律的持犯因缘;“别行篇”中更详尽地指出在家佛教徒们必须知道的出入进退一些重要常识。这两篇实在与“宗体”、“忏悔”有连贯性而分不开的。但由于时间和体力的限制,我想将这二篇的译述工作留待将来有机会再为续成。假使读者们读了本书,对律学生起深信,愿意进一步作深入研究的话,我希望最好能够直接阅读“南山律在家备览”。
己亥仲冬著者谨识   



在家律学
宗体总说
学佛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发菩提心(觉心),行菩萨道(利益众生的行动)。我们学习律学,也应当先从研究学习戒法、戒体、戒行和戒相的基本知识下手,然后据以作为我们发菩提心和行菩萨道的依托。因为把戒体搞清楚,可以依律进修戒行,建立起菩萨因行,也自然感得菩提果报。所以明确戒法、戒体、戒行、戒相的理论和据以指导菩提心和菩萨行是有著很重要的联系。
应当指出,戒相的范围很广,而学戒的人却有限分,于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位上因领会而取用不同,每一位又可各分三品(详细的道理留待下文五戒中“依境发心”一段中再解释)。至于依建立戒相的外境上(如杀盗等行都须有外界境物)立名,那末有情境、无情境多得无量,戒相当然也多得无量。说起来由粗而细,由简而繁,一层进一层,越深入就越繁广。这里,为了便于初学者的研究,我想仅举其枢要,就以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略作介绍。
戒法是佛通过民主方式给僧团制定的教法,它的目的是使个人出离苦恼,使僧团清净安乐。依佛的教法授、受,受法的人领纳戒法成为一种业用(力用)称为戒体。依戒体建立起护持戒体的身、口、意三业(思想、言语、行动)就是戒行。严持戒行而获得的仪表,使人看到自然而然地会生起敬仰心的叫戒相。不过,这戒体、戒行、戒相都是从“戒法”而起,所以统称说戒;换句话说,这体、行、相都可以法字贯之,即:戒法之体,戒法之行,戒法之相。
戒相有二种意义,这里所说的是“约行明相”,还有一种意义是“以法为相”,例如五戒、八戒等戒条不同就是戒相,这一层在“南山律在家备览”的“持犯篇”中有详细说明。
有人也许要问,戒法与戒体究竟相同还是不同?羯磨疏说,体是戒法所依的根本,说明法是能依,体(为法)是所依,法与体也就不同。羯磨疏又说,戒体是受法的人领纳佛制的圣法于心胸,融为一体。照这样说,法就是所纳的戒体,当然不能说不同。我们可以建立这样的一个概念:如果说法,未必是体,如果说体,必定是法。这其间原是不即不离,非同非异的。
济缘记中记载著与上面同样的问题:既然法即是体,那末法与体还有什么分别呢?回答是:如果没有受戒,只能称为法,因为体是无情的。假使加上受者的发愿(愿受戒、得戒),依授法的因缘而领纳了戒法,依心力感成一种业用(识田上前此未有的作用),戒法就能发挥功用(止恶生善),这样才得称戒体。譬喻药丸是各种药味配制而成的,各味草药就如戒法,配制的药丸就如戒体。这药丸不同于原药,但又不离原药,所以说虽异而同,虽同而别。
资持记也有这样的问题:戒行与戒相有什么不同?回答是:这是三业上的区别。戒行属意业,约能观察的说,在下文解释戒体中圆教宗能忆、能持、能防等文及谈戒行的第一段中有说明。戒相属身、口业,在“南山律在家备览”的“持犯篇”里,对业明四行中有较详细的说明。
戒法
一、通叙戒法
1、示相彰名
正宗戒法
戒法,依法来说;它不局限于凡圣。不过,虽然凡圣通有这戒法,而我们所受的戒法,此只能以轨成出离道(圣所证得)的圣法而说。圣所证的出离道,指初果以上所修的戒定慧三学;我们虽在凡夫位,也说圣法的,是在因中彰显果号,如果依圣法修学就必得圣果,律中也有“初受戒人,位同大觉”的话。
这里所说的仅是法的功力,没有说明究竟什么是戒法,意思是要使我们习学的人,先思想一下。——能想到了更好。
羯磨疏有这样的问题:人人都知道受戒,究竟所受的是什么呢?回答是:受的名圣法。假使能奉敬、守护这个圣法,并使它净如明珠,就能为圣道作基址。由此可见,有些只知道受戒,却不自知所受的戒,是圣道之基,应该特别加以尊重。羯磨疏的这一问答给我们敲起警钟,提醒所有的受戒的人们善自护戒,不应轻慢。
简别化教、行教
说到这里,我想说明一下关于化教、行教的辨别,以明确在家律学的所属。
古代大德们把佛的说教概分为“化教”和“行教”两种。所谓“化教”,就是指通化于在家出家的弟子的教法,例如十善、五停心、四弘、六度等各种观行都属于化教,它是专为启发信心与知解的,也就是说它是著重阐扬教理,化导众生,使他们能辨明邪正,大开慧解。至于实践上的取舍,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4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凭习学人的心愿、少修持也可以,多修持就更好。
“行教”也称制教,是佛专为出家弟子们所说的教法,因此著重于修持方面。当时佛针于弟子们在学修佛法上所犯的错误,根据过失的因缘制定为戒条,并指示了具体的“修持”与“毁犯”的道理与因果,使弟子们能够依戒奉行,消极的“止”恶,积极的“作”善;所以就戒的性质来说,又可分作止持(如别解脱戒),作持(如饶益有情戒、摄善法戒)。因此一切律学多是诠明开、遮、轻、重的理事,都是行教的范围。违反了这行教所规定的准则就是过失,所以叫做“行教”。
问题就来了,既然戒律是属于行教范围的,那末在家弟子也要受持五戒、八戒、是不是也属于“行教”所摄呢?回答是否定的。南山律中以十戒、具足戒属于制教,五戒、八戒属于化教。弘一律祖说:“五、八戒与常途之化教不同。虽正属于化教,而又当制教;虽义通于制教,而又终局于化教。正如四分律宗,正属于小乘,而义当大乘;义虽通大,而教终局小。”这种义理,在宗体篇中也屡次有说明。
所谓五戒、八戒义当于制教的理由,在羯磨疏中也有说过,如来的设教摄受众生,如虚空界的大无边际,包括无余。在这样的大原则下,随立一法,在义理上、实践上都是圆融而贯通的。像五戒教化在家佛徒的教法,受戒之前,也问“遮”、“难”,不合格的不能授受;五戒之体,开、遮、持、犯,方便(造成犯戒的前缘)、趣果(结成果罪)等,完全同于出家的戒律,所以说五戒、八戒,义当于制教。
辨明戒与善
又有人要问:既然戒有止持和作持,那末我们日常所作的善良行为是否都是戒?回答是否定的。只有律仪所摄的“善作”名戒;其余的十善业,但能称善,不能称戒。因为戒有两种意义:一、有本来的要期誓愿——受戒时的愿心。二、遍该有情无情境上的护戒的善良思想、言论、行为,这样的作出“止恶”、“作善”的行为,才是戒善。其余的善事,没有这两个条件的不能算做“戒”。
行事钞中有四句把戒与善定了这样四种的简别:一、善而非戒:十业中的贪、嗔、痴是化教中所禁,所以不贪、不嗔、不痴的只是善,不是戒,因为律中对此没有制定。又律(小乘)不制“单心”成犯,即意地上的贪、嗔、痴,不构成犯戒(南山律分通于大乘,规定意念一起就当以犯戒论断)。二、戒而非善:如印度外道的恶律仪。三、亦善亦戒;十善中的前七支,如不要期授受,直尔修行的世善,没有“愿体”叫善;相反的有要期授受的体,策励为善的修持就称戒。四、俱非:身口的“无记”。
说明遮戒、性戒
其次,“性恶”、“遮恶”的问题,也是很需要早予说明的。
性恶,如十不善业的本体是违背道理的,不论佛曾不曾制戒,假使造作了这十不善业,都须循著因果的规律感得苦果,这叫“性恶”。佛因有过起而制戒防约,禁止性恶所以叫“性戒”。如杀、盗、淫、妄等在没有制戒前,作了也有过失;在制戒以后,违犯了于本业上还增加违制的罪。
遮恶,是预防违犯性恶等不善业,如饮酒在佛没有制戒以前饮了原也没有罪;佛为防止修行的人因饮酒乱性,不能自持,妨碍修道,招世人讥谤,结成犯戒;因而制戒禁止饮酒,目的在于遮止预防,经制戒后,犯了就有违制罪,所以这遮恶的戒称为“遮戒”。
性罪有三种过失:一、违理的恶行,二、违佛广制,三、能妨道业。遮罪只有性罪的后二种的过失,它在原则上不能算是违背于理的。
假使以五戒和八戒为例说,前四戒即杀盗淫妄属性戒,酒以下是遮戒。性恶前边说明了,遮恶,用羯磨疏引俱舍论文及灵芝大师的解释略为说明如下:
禁止饮酒是保护性戒的一项重要措施,因为饮酒会忘失对是、非分别的正念;不辨是非,就容易犯过致罪。八戒中的离庄严,谓非旧庄严,如华鬘璎珞等在家时常习用的叫旧庄严,这些旧庄严,都须远离。但存平常所服用的衣物,不生极醉乱心,所以称为“非”。长慢的高胜卧处及动情的歌舞音乐,随行一事,都破戒不远了(当然有教育意义的音乐不在此限)。依时而食,在中午以后不进食,使能改变原来非时饮食的习惯,不被“饱腹”、“嗜味”的食欲所牵,恒常忆持八戒,起厌离世间无谓的事缘,增长所应该修持的善业。
2、略辨教体
业疏分三宗
说到这里,需要将“教体”扼要说明,对于明了戒相是很有帮助的。
  “教”是诠表真理,与实践规律的;释尊说教,随著众生的心理与接受人的能力而定方式与方法,一方面掌握“契理”的原则性,一方面又掌握了“契机”的灵活性。所以虽广开门户,多设方法,不过千方百计的说,这“轨度”(总的方针)却是不差的。因为有一定的原则,才摄受了一切的众生;因为有极度的灵活适应,一般的知见才难以测度佛的圆音说法。
南山律祖在羯磨疏中用三宗的道理,判断了四分律学的教体。因“教”由体而成立,“体”是教的根源;所以必须先明白了“教体”,才可分辨“教相”,这道理正和明白了事物的本质,才不难了解事物的现象一样。以下谨将三宗的道理简要地向读者介绍:
一、实法宗:即萨婆多部。实法宗主张戒体同是“色聚”,作戒、无作戒二体都是表色。至于行持,主张但防十业中的前七支——杀、盗、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五戒、八戒相同),要在身、口色都表现了,才成远方便罪,这是正当其分的小乘教。
二、假名宗:即今所承的昙无德部(昙无德译法正、法镜、法藏、法护、法密。佛灭后百年,优婆毬多五弟子之一,于律藏立一部,名昙无德部),主张戒体是“强号二非”,指无作戒以非色非心为体。随戒则防十业,重缘思觉(第二念追思前境)即入犯科,就是五戒、八戒也防前七支,这叫“过分”的小乘教。
三、圆教宗:用涅槃经开权教显实教,会三乘归一乘的教义,决了权乘,同归实道;所以它主张受体,乃是识藏熏种,指无作戒以善种子为体;随行则同三聚戒的圆修,微纵妄心,瞥尔初念,即成业行,又急于假名宗的重念论犯,这是终穷至极的大乘教。
实法宗的萨婆多部根据十诵律,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俱舍、杂心、多论等,所以亦称“多宗”。假名宗的昙无德部,依据四分律、成实论等,所以亦称“成宗”。
灵芝律祖说,释尊一代的圣教,不过大小两宗。两宗的见地:人、理、教、行,一一不同;学修的人必须略识它浅深之相,否则就很难领会,就像同是受戒,也有前面三宗的不同。南山律则正依成实,旁用多宗,而终归于圆教,这是取涅槃经显性谈常,重扶律制的意思,学修的人在临文时,不可混滥,假使以小乘望于大乘,那末大小悬殊;如果以大乘摄收小乘,那末小无不大。所以行事钞中引胜鬘经、智度论文说:“声闻毗尼,即大乘学。”又戒本疏所引大集经中五部虽有不同,但并未与诸佛法界涅槃抵触。又引无量义经说:“法水一也,江河井池分其异耳。”今南山宗,准此诸意,并以“圆意”,用通律乘,我们必须预先知道这一点。

  3、显知由径
  圣道的本基
  佛证道后,开始用自己所创见的真理来化导人群;愿度一切众生,同得佛法的利乐,所以组织了僧团。在僧团中又制定集体生活的公约,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求得正法的久住。这样可说为道制戒,不是为的世间福报——名闻利养。推求佛意,下至翻邪三归,也是终为一实佛道而作前引的。
  同时佛又创立戒、定、慧三学作为清治贪嗔痴烦惑的利器。成实论说:“戒如捉贼,定缚慧杀。”(贪嗔痴三毒像盗贼一样的劫掠了我们本具的智慧)这戒定慧三学,必须联系起来使用。不过,初学佛法的人,务必要先学戒,检查自己的思想、言论、行动,使身、口、意三业清净了,正定、正慧才会建立与开发。
  资持记中说:“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五分功德,以戒为初;无上菩提以戒为本;那能弃戒而别求圣道!”大智度论中对舍弃了戒学欲求圣道,比喻为“无翅欲飞,无船欲渡”,是不可能的。我们要将这些话引为座右铭。
  戒有大功用
  佛、法、僧三宝所以能够隆安不替,九道众生能够有所依归,为诸行的归凭,为贤圣之共所依止的,就是“戒法”。由此可见戒律有住持正法、轨生物解、发趣诸行、为贤圣之本基的各方面重要意义;由这各方面要义,可以了解戒的功用的伟大,换句话说也就是戒有大用,能生各种殊胜功德。
  略解戒的名义
  行事钞中对戒的定义有这样的记载:梵语有三名:一、毗尼,翻为律;二、尸罗,翻为戒;三、波罗提木叉,翻处处解脱。佛的一生教化次第,不唯戒律,一切教门都是教、行、果的三个次第。制律必依据于“教”,而教不孤起、空设,必诠显实行的相状,规定行相,“戒”才以之而建立。进一步说,持戒为因,必有结果,果得绝缚,所以终获“解脱”。
  律就是法。犯、不犯、轻、重等法,都在律中说明,称为“教诠”。戒就是性义。性通善、恶,互不相容,不过各取它的“禁”义,如恶律仪,亦名恶戒。至于解脱,以近的来说身口七非,各各防护,随分地处处地得到解脱——随分果,处处解脱。从远方面来说,那末有了戒德,就能绝除五住烦恼(根本烦恼,能生枝末烦恼,本为末之依,叫做住。五住在枝末烦恼中分见、思惑,共四住。见惑:三界——见一切住地。思惑:欲界,欲爱住地;色界,色爱住地;无色界,有爱住地。在根本烦恼中共一住,即三界——无明住地。),得到三乘的解脱圣果。
  优劣的比较
  这里再比较地谈一下“别解脱戒”、“定共戒”、“道共戒”的优劣,以明确别解脱戒的功力最为殊胜。
  行事钞引萨婆多论说:一木叉戒,佛出世时制定才有,因为稀少故胜,佛不出世,也有得定、证道的,所以定共戒(与禅定共生的,也叫禅戒。)与道共戒(与无漏智共生的,也称无漏戒。)在任何时候都是有的。这就是“时”(佛出世、不出世时)说的胜劣。二、木叉戒通于情与非情境,就是性、遮罪同时禁止,持戒的境宽所以称为胜;定共戒、道共戒但止性恶,局限于有情境上,境界狭窄,因此不如木叉戒。这是就“境”论优劣。三、木叉戒由大慈心而发,作佛道的正因,所以较胜。禅、无漏戒不是从心与智慧得来,而是专为自利而求的,也就是二乘心,所以较劣。这是就“心”来判定胜劣。四、木叉戒七众都可受得,因此摄受的众生很广,住持正法亦胜。木叉戒可以绍续三乘法(所乘法)、三宝(所住境)、三道(所成果),住持正法的功用强胜;是定共戒、道共戒所不能及的。这摄生广、住持胜,具体说明了木叉戒“功用”的优胜。五、木叉戒只有佛弟子才有,定共戒不是佛教徒也可以有(无漏戒不可能得),因为佛教徒以外的修持的人也能得到无色定的。
  戒是不是可以重受
  灵芝律祖在资持记中指出,辨明戒是不是可以重受,它的作用是可以引导学戒的人审查自己所受的戒的胜劣,而更求增胜!
  根据萨婆多宗的说法:戒不重发,也不重受,依其本受而定。如先以微品心受得五戒了,后以中上品心受十戒时,先得的五戒,不能更增胜;后受的五戒,才可增胜。
  成实论中有这样的问题:波罗提木叉是不是有重发?回答是:一日之中领受七善律仪(五、八、十、具足、禅、定、道共戒),随得道处更得律仪,而本得的不失、从胜的受名,即从后彰名,前名隐没。这一说法说明前受的戒体增为后体,所以称为本得不失。
  还有一个问题:重发与重受,怎样分别?答覆是:重发是根据受多戒而定,如受了五戒,再受十戒,前五戒的后体增胜,就是重发。重受是约一种戒,如受了五戒,后来又再受一次五戒的叫重受。
  成论虽然只说明了重发,那里说到重受?答覆是:由于体能重发,就得重受;因为重受的是一个戒体,不过因在上一次受时发心未大,下一次重受时能发大心,这样当然可得上品戒体的。
  灵芝律祖说:戒是截越苦海的舟航,发起万善的开端,三乘圣贤所共尊敬,历代祖师所同传通的。但受戒的人,心里有明白与暗昧的分别,不能一致,所以有一受便得的,有重加增受的。律中说明受戒时发心有三品:一、但求脱苦,专求自利,称为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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