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故宫附近寺院内设私人会所(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七成以上功德箱由上市公司私设(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潭柘、戒台寺内,超过七成‘功德箱’与寺院无关,成景区上市公司‘小金库’。”
“法门寺景区内,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供养的明码标价。”
随着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2014年12月17日发布了《千年古寺内,“功德箱”鱼目混珠竟成上市公司“小金库”》的报道,“功德箱经济”这一困扰佛教多年的毒瘤,再次引发舆论的密切关注与强烈谴责。
“功德箱”里的钱去哪里了?
“功德箱”里的钱去哪里了?这个不知者满腹狐疑、知情者心照不宣的谜团,终于有了公开的解答。
北京京西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承包的千年古刹潭柘寺和戒台寺里,超过七成的“功德箱”由景区非法私设,混迹于寺院合法功德箱中,闷声吞食着信众和游客的布施。景区内几乎不足百米就有售卖各类香灯、护身符、“开光”纪念品的铺位。还有挂祈福带、抽签甚至求姻缘等各类以佛之名肆意开发、收费不等的礼佛项目19项。
2013年,《南方周末》揭露陕西法门寺景区内,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供养的明码标价。景区“出家人”由公司员工假扮,所有员工的收入都和劝募回扣挂钩。景区“功德箱”功德款绝大部分用于偿还景区文化产业集团的银行贷款。
海南三亚南山海上观音景区是一个全然的商业盈利景区。景区内难见出家人,佛像脚下是售卖“开光纪念品”的柜台,实施全面的买拜“一条龙”生意。
包括九华山在内的四大佛教名山分别被旅游公司捆绑,借四大名山的影响力纷纷上市。
古来梵刹皆因法而立,以道为尊,而今,天下名刹商占多,名山古刹很少有不被旅游经济绑架的。先是高额的景区门票,再是明目张胆的假功德箱,然后是名目繁多的消费项目。几刀下来,大众的信仰,佛门的清誉,早已不堪蹂躏。
“功德箱经济”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大众愿意供养三宝,布施钱财,完全是发自虔诚和自愿。此功德款属于正常的宗教性施赠,并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可与保护:
早在1982年8月14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文化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发出了《关于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的佛道教寺观不得收取布施、出售宗教用品的通知》,规定:“凡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而作为参观游览的佛道教寺观,不得设‘功德箱’,收取或变化收取信徒的布施和捐赠,不得出售香蜡、念珠、经书、神佛像等宗教用品。”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94年10月19日发布《关于制止乱建佛道教寺观的通知》,规定:“凡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不得塑佛、神像,不得设功德箱、搞开光等宗教活动。”
2005年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
2012年10月8日,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开展宗教活动等借教敛财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非法“功德箱”危害极大
在佛教看来,供养三宝是为个人和大众广种福田,跟谋利毫不沾边。但是,当虔诚发心外化成财货时,便成了利益熏心者眼中的“肥肉”。如今,已成挟佛敛财者的“提款机”和“小金库”,屡禁不止。商业运作绑架佛教由“功德箱”开始,步步为营,无所不至。“功德箱”背后关联的除了一整套挟佛敛财的“缜密”布局和操作套路外,更是诽谤佛教、俗化佛教、轻慢信仰、利用信仰的鄙陋动机。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发出的一份上市公司公告《潭柘寺景区创5A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显示,该景区的三大优势之一就是“稳定的客源市场”,并称“游客对宗教仪式、场所、设施和宗教建筑中所渲染神秘气氛的猎奇心理,也会促使他们把对旅游的兴趣和对宗教的兴趣自然地结合在一起”。
法门寺景区的《战略策划纲要》明文写道:“项目开发必须优化投资结构,降低商业性投资在建设资金中的比例,应尽量借助佛教界向社会和广大信众募集无回报的捐赠资金。”
“功德箱经济”不仅紧盯大众口袋里的供养,甚至将无形的虔诚与敬意也量化成潜在的“信仰资源”。开发“信仰资源”最大的诱惑力是无本万利,以至于敛财者无不趋之若鹜,争相效仿。正如北京市佛教协会一名相关负责人所言,即便是站在治标的层面,这些景区开发部门违规设立的功德箱也难以管理,因为几乎没有成本,前脚去取缔,后脚就能死灰复燃。
“功德箱经济”虽是挟佛敛财的冰山一角,却是大庭广众下谤佛黑佛的“丑恶门面”。贪口大开的“功德箱”不仅吞下了功德款,更在吞下信众虔诚发心之余,将由此招来的骂名直接转嫁到佛教头上。僧团因此被动充当挟佛敛财者的舆情蹭脚布,更严重是,佛教形象遭到了无休止的诽谤。
“功德箱经济”为何屡禁不止?
以寺院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景区及其管理部门,不是宗教团体,根本无权设立功德箱。但是,为什么“非法功德箱敛财”屡禁不止?为什么旅游经济可以如此轻易地绑架信仰?挟佛敛财为何偏选佛教?反映的依然是老问题——寺院的属性、职能和归属问题。
宗教政策恢复后,按政策所有的寺院都要归还到佛教界手里。但是,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数千座寺院没有及时归还佛教。文物部门和为了创收,以相关名义模糊保护和保护性开发之间的界限,为今天挟佛敛财的泛滥留下祸根。
如今,在分税制之下的GDP竞赛中,文物部门要尽快寻租,让抓在手里的文物从保护变成保护性开发,创造价值,从中渔利;旅游业在长期粗放发展的疲软下需要寻找新的利益增长点刺激行业的发展。这些部门行业或单独、或联合,暗中形成了一个地下租赁市场。于是,景区的假功德箱从幕后推到台前,寺院在旅游文化的名义下公然被圈,甚至直接被廉价承包用做餐饮娱乐的经营场所,如故宫边被经营成私人会所的嵩祝寺和智珠寺。
对于操作公司来说,既然具体操作已不受佛教界监管,便意味着可以更加肆意妄为而不用为此行为买单。该还的寺院不还,依然是出现问题的总祸根。
五点呼吁:立法确保佛教权益
日前,潭柘寺、戒台寺的非法“功德箱”已被撤除,门头沟相关部门也已做出了京西旅游逐步退出潭、戒两寺经营管理的决定。但信众们依然有死灰复燃的担心。
如何整治乱象?尚无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仅有一些地方性探索。比如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3年10月发出了《关于规范佛教活动场所功德箱设置的通告》,对全市获批准设的功德箱进行统一编号、制发标牌,并列表公布了当时辖区内准设功德箱的寺院和数量名录、编号。
另外,央视时评认为须通过制度补位整顿乱象,给违规者划出一条“违者必罚”的法律红线。具体建议:建立清晰的审计制度,给出善款明确流向的方案,明确执法监督主体。
然而,制度补位与任何临时性补救措施如果是在不明确寺院主体归属状况下推行,如果企业退出“承包”寺院只是源于合同到期或者旅游业务低迷,那么结果仍可能是“野火烧不尽,欲风吹又生”,因为无本万利,敛财者几乎不需要付出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
如上文所述,如果佛教的归佛教,自然不会出现“非法功德箱敛财”和“寺院会所”,信众的宗教性施赠和发心自然不会受到伤害与亵渎。所以,要有效遏止种种乱象,终究在于——佛教资产天生就该归还佛教管理。
对此,提出如下呼吁:
1.合法的宗教性施舍应受法律保护;
2.针对宗教性施舍的违法的诱骗欺诈应受法律制裁并交由施舍者处理;
3.非宗教团体利用他人宗教热忱敛财应予法律严惩。
4、推动落实宗教立法,确立寺院宗教法人地位。
5、通过立法的完善,推动寺产归还佛教界。确保佛教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本文来源:
凤凰网 http://fo.ifeng.com/a/20141221/40913231_0.shtml
中国日报网 http://xf.chinadaily.com.cn/2014/1222/10503.shtml
恩施新闻网 http://www.enshi.cn/20140508/ca309327.htm
邯郸之窗 http://www.hdzc.net/html/shop/company/2014_12/22/2442410.html
浏阳在线 http://www.liuyangshi.cn/a/webbase/html/2014/1222/434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