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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唯识:法相之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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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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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刚法师
 楼主| 发表于 2020-3-2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相唯识之所以如此称呼,就是因为唯识宗是将一切法都纳入“识”的范畴之内。下面就引一段文字以说明这个道理。
  “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成唯识论》卷七《大正藏》卷三十一,P三九下)
  一个“识”字,就总显了五位百法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范畴,“识”即包摄了整个五位百法,其为何唯识,其理如下:
  第一,心法,是指一切有情众生所具有的八个心王,这是识的自相,是识自己本身的内容。
  第二,心所有法,即遍行、别境、善十一、本惑、随惑及不定六位心所。它们都是与心王相应的法,并且是恒依心王而起,系属于心王的。因此,心所法无疑是属于“识”的范畴。
  第三,色法,这实际上就是由心王及相应的心心所所变的相见中的相分而已。五根、外界的山河大地等事物都是属于第八识的相分境。当然这个道理,象我们这样的凡夫众生还不能如实地了解。五尘就是对外界的器世间山河大地等事物的不同分类而已。这是通过前五识来分类的。至于法处所摄色,前面讲过,这样的色法基本上是由意识及相应的思心所所构画产生的,以及由殊胜禅定功夫所引起的自在所生色,即定果色。如上这些色法都是不离心心所法的,所以整个所有的色法都是处于“识”的范畴。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虽然此类法是非色、非心心所,但它们却都是由心心所及色法分位差别假立出来的,由前三位法从不同的侧面体现出来的,故此心不相应行法亦是属于“识”的范畴,不离于“识”。
  第五,无为法,这是由人法二空理所显示出来的真如,是诸法的实性,即有为心识的实性。识性即真如,真如就是识性的别名,在唯识上又叫圆成实性——识性。这说明无为不是离开有为而独有,而是非一非异的,无为是由有为所显,不尔,真如应非唯识。
  总之,五位百法,一切法都是不离于识的,都是处于识的范畴之内;五法整理缘不离识故唯识。因此,那就完全可以总用一个“识”字的名称来概括、来代表,即摄余归识,总立识名。
 楼主| 发表于 2020-3-2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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