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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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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佛化仪已竟。
△三确定解脱得否。又二。一喻不断难脱。又分二。一正喻。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温陵曰。修禅避罪。反乃行杀。塞耳避人。反乃高声。是欲隐弥露也。
○避罪二字。宜改出世二字方好。
△二况显。
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温陵曰。不故蹋。不故拔。仁慈之至。犹及草木。况食众生肉耶。
△二劝深断方脱二。一举能断赏赞。又二。一正以举赞。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
毳即褐衣也。温陵曰。东方不无裘毳。西土不无丝绵。各以多分言也。酬还宿债不游三界者。上句当在下。译人语倒也。
△二徴起喻释。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
温陵曰。足不离地者。劫初之人。体有飞光。足若蹑云。由乎食地肥啖香稻故。其体坚重。而足不离地也。
○身分。言丝等虽非身之血肉。未必皆夺命。然亦是彼身之一分。用之则与彼成不离之缘矣。
△二正劝断许脱。
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
温陵曰。身血肉骨髓也。身分裘毳乳酪也。身服食心贪求。二途须并断也。
△二判决邪正之说。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断杀已竟。
△三断盗。此之偷盗。非只窃人之物。但言行诈异詃惑恐动。乃至一念希取利养者。皆是也。分二。一曲分损益之相。又三。一首陈持犯利害。又二。一持则必出生死。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心不偷。忘其利欲贪得之心一念不起也。
△二犯则必落邪道。又三。一必不出尘。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
厌尘者。方可以出尘。贪世者。岂能以越世。
△二必堕妖邪。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
委曲取利。其心回邪。言行不正。故堕邪类。精灵者。如山精水怪。具诸神通。似仙非仙。似神非神。妖魅者。出没世间。每每着人。或夺精气。或盗财物。邪人即被着之人。以其被着。言行妖异。惑乱于人。
△三兼成增慢。
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二预辩妖佛教仪二科。一潜匿詃惑即妖教。又三。一预记末法。二多妖偷化。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詃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潜匿奸欺等者。主于取财。而妖言妖行。或现妖通。自言自在。诈称得道知识。愚者不测。倾家奉之。
△三误人堕狱。又为三。一先以己教相形。
我教比丘。循乞方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
方处也。随所到之处。以清净乞食。即循方乞也。首四句。直标舍贪。谓不积聚。不自作也。诸比丘下。释出舍贪之故。陆宿曰旅。水宿曰泊。如过客也。但依佛自释本意。不须多列。
△二显是违教倒说。
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
首句。言其内心本即是贼。二句言外貌假借僧仪志惟窃利。以如来为取利之媒。故曰裨贩如来。如言斯人虽如来亦被所卖也。造种种业皆言佛法者。言无量庄饰。皆为取利。皆为坠堕业因。而诈称佛法。若以前乞食真教。相形较之。岂是佛法本意。特彼颠倒非法说法而已。末三句。破其谤正惑人之言。此等奸人。若以前乞食正教责之。彼心自称已为菩萨行。反毁遵正教者为小乘道。此又法说非法之颠倒也。
△三正示疑误深害。
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听彼法说非法之言。皆疑正教为小乘道。而从妄谤。听彼非法说法之言。皆误以业因为真佛法。而遵妄行。悉堕阿鼻。潜匿詃惑即妖教已竟。
△二教人断偷即佛诲。分二。一先出自已诲。又四。一教以舍身微因。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三摩提。即耳根圆通如幻三摩提也。此句下义含虑有宿生盗业为障胜修。乃修如是微因。大凡烧然。须为消宿障。修大定。方成妙因。若为财利名誉。仍获大罪矣。
△二许其毕债出世。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
长揖谓永辞也。孤山曰。盗者取他依报资于己身。今损正报。以供上圣。故能翻破无始盗业。
△三仰扬明其近道。
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觉路即菩提路。正谓圆通。以方忏悔秉戒。未臻定慧。故曰未明。已决定心者。决定信其宿业必消觉路得明也。温陵曰。一切难舍无过己身。难舍能舍。则自余贪爱决能弃舍。故曰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若徒慕舍身。勉强毁形。现前盗业。又复新作根心贪爱居然不改。尚不免于业苦。岂能决定明觉路哉。
△四亲证违此须偿。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成无为者。证出世果也。若不还生人间偿其宿债。有碍胜进及度生。故须偿也。温陵曰。佛为宿诟比丘可食马麦故。果成于毗兰邑食之。示宿债必酬也。
△二转教先佛诲。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预辩妖佛教仪已竟。
△三确定三昧得否。分二。一喻其不断难得。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二劝其深断方得。分为二科。一惟依了义舍施。又分三。一身舍贪吝。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饿众生。
上余。谓衣钵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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